《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炒股杠杆的意思,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格隆汇9月2日丨富士莱(301258.SZ)公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71%,最高成交价为26.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6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7,152,4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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